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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医专防领〔2020〕21号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印发《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2020-04-01  点击:[]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为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一、各班级由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如有缺勤要及时查明原因。因病缺勤,应及时与患病学生取得联系查清详细情况,在《沧州医专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进行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呕吐、皮疹等)时,应时上报系、学工部、校医院卫生保健科。 

二、对各系上报的异常情况学生,校医院要及时进行排查,并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由辅导员通知其家长。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学生,卫生保健科应及时上报校领导,经批准后由学校疫情报告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属地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及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系由专人负责统计班级因病缺勤病因追查情况,逐级上报,卫生保健科备案存档。

四、对于因病缺勤请假学生,辅导员要做好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其病情变化情况,直至学生痊愈,并将每次追踪结果在《沧州医专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系汇报。

五、因病缺勤学生需持校医院诊断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痊愈后及时进行销假手续。传染病疑似或确诊学生,请假须由他人持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断证明履行请假手续,销假须持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康复诊断证明方可返校履行销假手续。

本制度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沧州医专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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