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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医专防领〔2020〕6号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印发《假期和春季学期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4-01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我校假期和春季学期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压实责任的原则,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学校防控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已于1月22日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 健 党委书记

乔跃兵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 组 长:李炳仁 党委副书记

张中兴 党委委员、副校长

陈树君 副校长

才晓茹 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春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根据防控情况及工作安排特调整办公室主任为乔跃兵同志(兼),李炳仁同志、才晓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兼),负责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七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吉勇 副组长:陈佩祥、齐园园

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决定意见、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有关信息资料的上报。

(二)舆情管控组 组长:于鹏 副组长:马国杰

负责网上有关涉及我校师生舆情的监控以及学校有关疫情信息的网络安全。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徐永锋  副组长:王衍、王鹏

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教室、宿舍的通风、消毒工作。

(四)健康教育组 组长:陈佩祥 副组长:樊喜悦、唐亮

负责学校师生、家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五)防控筛查组 组长:路兰红 副组长:樊喜悦、刘明清

接到开学通知后,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查工作。工会负责教职工防控筛查、晨午检报告、防控措施监督等,学工部负责学生防控筛查、晨午检报告等事项。

(六)安全保卫组 组长:孙占军

负责加强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做好校园及家属院出入人员登记工作。

(七)应急值守组 组长:李吉勇

负责强化值班和应急值守、备勤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整,由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防控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推迟开学时间。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通知(不早于3月1日),未获得省教育厅新的通知前,通知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助部门:各系)

(二)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一律暂停校园场地、校内体育场馆等对外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牵头部门:安全工作处;协助部门:公共课教学部)

(三)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要做好假期进行实验的师生登记、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假期所有校内开展的科研项目一律暂停,不得再增加返校学生进行实验项目。要定期消毒,强化防护措施,营造安全有序的实验环境。(牵头部门:科研处;协助部门:各系部)

(四)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把握假期和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LED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牵头部门:组织宣传部、工会、学工部、团委;协助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务处、校医院、各系)

(五)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做好疫情排查;同时要和学生保持联系沟通,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未开展的实习活动全部暂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在校生未得到确切开学时间之前,严禁提前返校,对疫区学生未经上级批准,不得返校。学工部及各系部要责任到人,由辅导员通知每位学生,不得漏掉一名学生。(牵头部门:学工部;协助部门:教务处、各系)

(六)做好教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校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正确面对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全体教职工取消外出旅游、培训和学习,居家生活,不聚会,不聚集,不串门,减少外出,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不要离开本市。遇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本市的,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家属区教职工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居民健康教育及防控工作,做好近期由武汉来医专小区的人员摸排登记工作;公寓管理员、后勤用工等各类社会用工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掌握动态;返校的教职员工,各部门要做好登记,及时、详细了解返校前去向、接触人群等相关情况,并密切关注返校后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对从重点疫区归来的人员,要第一时间进行登记上报和隔离居住,体温异常时应立即报告。(牵头部门:工会;协助部门:各部门)

(七)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晨午检制度。自1月25日起,各部门要建立疫情监测体系,全面排查师生的健康情况,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校(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包联学生制度,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师生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不落一人。各班级设疫情联络专员至少1名,认真填写《新冠肺炎疫情每日监测报告表》并向学工部每日报送。根据上级要求,各系配合学工部做好学生的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配合工会做好教职工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如发现有疑似感染的师生,要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加强重点人群监控,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湖北籍在校学生假期身体状况统计核查表》所列内容,严格落实我校湖北返乡学生的包联责任制度,包联责任人明掌握包联学生本人是否发烧、家人是否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是否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以及假期活动范围等情况。(牵头部门:工会、学工部;协助部门:人事处、校医院、各部门)

(八)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南门的管控和检查力度,除必要值班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区。加大检测和巡查频率,严格出入登记,每天进入校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一律立即送至定点医院诊疗。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工作高效运转,特别要加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培训,确保对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牵头部门:安全工作处、党政办公室;协助部门:各部门)

(九)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需。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要科学研判,精心谋划,守好后勤“责任田”,在学生返校前提早做好后勤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充分保障防控物资采购、储备。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校医院卫生保健科分别对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护目镜、消毒剂和红外线体温计等消杀用品和其他防控物资提出采购需求,采购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按照防控物资采购专项文件进行采购。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校医院卫生保健科按照职责做好入库、保管、出库和使用。(牵头部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协助部门:校医院卫生保健科、采购服务中心)

(十)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科学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学生公寓、学生餐厅、体育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牵头部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协助部门:各部门)

(十一)做好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应对疫情和开展在线教学的通知》(沧医专校字〔2020〕9号)文件精神,推迟开学期间,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离校不离教、学生停课不停学”的总体要求,教务处要提前谋划,号召全体教师提前做好应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推迟开学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和省级、校级在线精品课程、学校SPOC和MOOC等在线教学集成服务优势,借助互联网开展教学工作,做到“教学计划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

待疫情解除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后,教务处要统筹考虑寒假、暑假时间及教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合理调配、科学组织,制定周密的教学计划和整体安排部署,确保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保证完成教育教学规定内容。(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助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系部)

(十二)加强联防联控和舆情引导监测。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校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师生恐慌。积极配合有关医疗卫生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牵头部门:组织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助部门:学工部、校医院)

五、春季学期开学后疫情防控措施

(一)积极稳妥确保返校安全,制定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坚持审慎研究,强化统筹协调,提前制定《学校开学返校工作方案》,采取错峰返校等措施全力做好学生安全、有序返校工作,防止疫情蔓延,确保学生有序返校、合理安排、防护到位。(牵头部门:学工部;协助部门:各系)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学校公共区域管理方案。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加强学校公共区域特别是人流密集的教室、宿舍、餐厅、图书馆等区域的安全管理,提前制定《教室管理方案》《学生公寓管理方案》《餐厅管理方案》《图书馆管理方案》等学校公共区域疫情防控期间管理措施,切实保障春季学期开学后师生教育教学有序、食宿以及公共活动安全。(牵头部门:教务处、学工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协助部门:公寓管理中心、食品安全管理科)

(三)科学谋划医疗保障工作,制定校医院应诊方案、发热留观室管理方案。根据学校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校医院要结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并且与相关定点医院保持密切联系,明确师生发热患者的诊疗流程和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留观室的规划和建设,将众创空间一期、二期所有房屋设置为临时发热留观室,并按照防控要求进行提前谋划,科学制定发热临时留观室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管理流程和管理人员。(牵头部门:校医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四)全面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制定疫情发生应急预案。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科学研判、提前谋划,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疫情监测、报告、应急处理、善后处理等各项措施,全力保障疫情突发情况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防控、处置。(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助部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严把学生食宿安全关卡,做好关键部位防控工作。春季学期开学后,餐厅严格落实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其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确保采购、加工不出现问题,并采取延时、错时用餐措施,合理安排学生就餐时间和餐桌布局,引导学生分散就餐、安全用餐;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因极特殊情况中途返校的学生,严格学生出入制度,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监测体温,不同宿舍之间人员禁止串访;校内超市等商业网点实行严格把控制度,确保重点部位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牵头部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学工部;协助部门:各系部)

(六)强化健康宣传教育引导,严格控制人员密集性活动。春季学期开学后,严格控制人员密集性活动,停止各类学生社团活动、大型公共活动、集会活动、外出集体参观活动和各类考试。在教育教育期间做好师生个人防护,相应调整体育、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在校园内“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力度,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部门:组织宣传部;协助部门:各部门)

六、经费保障

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等各项经费,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及设备购置等经费保障工作。(牵头部门:计财处;协助部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各部门)

七、责任追究

学校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为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面充分保障,形成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学校行政值班要严格落实签到制度,定期检查和抽查;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沧州市,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学校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学校24 小时值班电话和应急报告电话

党政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317-5508008 5508010

安全工作处电话:0317-5508088 15303375898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在线移动电话:15303375001

九、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原《中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沧医专党字〔2020〕3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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